青海湖景区最新通告


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关于规范青海湖旅游管理秩序的通告


尊敬的广大游客朋友们:

欢迎您来碧波荡漾的青海湖游玩,为保护青海湖生态环境、维护青海湖生态安全,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,提升广大游客在青海湖观光游览的体验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》《青海湖景区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请不要私自翻越网围栏进入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游览、婚纱摄影、探险等活动,青海湖生态脆弱,我们要共同保护。

二、请不要进入私自违规开设的旅游通道、景点和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游玩,以免带来不必要损失和安全事故。

三、请不要在观光旅游途中随意倾倒、抛撒生活垃圾,游玩时产生的垃圾请自行带走或在指定地点投放,防止垃圾对高原的生态系统造成破坏。

四、请不要捕捞、收购、食用青海湖裸鲤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。禁止投喂野生动物和惊扰野生动物繁育。

五、请不要在环湖公路两侧随意停车,路边露营、野炊、烧烤等,严格遵守相关规定,消除各类安全隐患。旅途中需停车休息的,请将车辆有序停放至指定停车场,避免因乱停乱放造成交通拥堵,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。

六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对违反上述限制性规定的,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,本通告由制定机关负责解释。

七、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,请到青海湖二郎剑、仙女湾景区及许可开放的黑马河班禅敖包、圣泉湾、金沙湾等景点参观旅游。

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遇到问题需要帮助时,请拨打以下电话:

共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:0974-8420233

刚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:0970-8654669

海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:0970-8645597

青海湖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督导局:0970-8850594

青海湖二郎剑景区咨询电话:0974-8519826


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

2025年4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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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;

责编:韩丽萍;

监制:苑玉虹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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