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,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,隆德县纪委监委出台《隆德县纪委监委干部职工“四项行动”创先争优管理考核办法》,在干部职工中开展“四项行动”创先争优活动,每季度从学习、工作、考勤、办公室建设等方面为干部职工考核评分,对季度排名靠前的评为“季度之星”,年度排名靠前的推荐为“全县优秀公务员”或“全县优秀工作者”,对排名靠后的约谈提醒、通报批评,督促干部职工加强学习、提升能力、勇于担当,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。
一是开展强基固本行动。组织开展 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、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、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定理想信念宗旨,增强政治定力、纪律定力、道德定力、抵腐定力。严格落实党章规定的纪委双重领导体制,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,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,营造风清气正、严肃认真、团结和谐、心情舒畅的良好环境。
二是开展能力提升行动。主动适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,根据纪法衔接、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,在增强学习能力、专业能力、执行能力、改革创新能力上下功夫。认真落实全员培训要求,开展周一例行学习,围绕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、强化纪法贯通意识、监督领域专业知识等开展培训,提高日常监督、执纪审查、依法调查的本领,全面提升综合素质。
三是开展作风深化行动。把“忠诚干净担当”“监督执纪问责”作为机关文化的核心内涵,切实加强纪检队伍思想、政治、业务建设。全面推行交办督办制度、通报曝光和检讨制度,有效解决工作不落实、效率不高等问题。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转作风、改作风,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短板,从改进学风、文风等具体工作抓起,带动机关作风整体转变。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,打造党建示范点。
四是开展阳光纪检行动。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,全面查找监督执纪各环节风险隐患,强化自我监督,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,把执纪执法的权力晒在阳光下。开通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举报专线,认真核查存在问题,决不护短遮丑,对不担当、不负责的,调整岗位;对不忠诚、不干净的,严肃查办;对执纪违纪、压案抹案、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,实行“一案双查”,坚持“刀刃向内”,坚决防止“灯下黑”,用铁的纪律锻造铁的队伍。